吉隆坡,12月18日——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和生活费用部副部长Fuziah Salleh表示,截至12月16日,今年共报告了56起假冒清真标志和证书的案件,涉及181.3万令吉。
她说,这些违法行为是根据《2011年商品说明(清真定义)令》和《2011年商品说明(清真认证和标志)令》实施的。
全年进行了80多万次检查行动,并对违规者处以140 500令吉的罚款。
她今天在国会议员的问答环节上说:“每天有超过2000名执法人员勤奋地执行任务。”
她是在回答参议员Salehuddin Saidin关于为保护穆斯林福利而对食品和饮料产品采取执法和行动的频率的补充问题。
在回答参议员拿督爱资哈尔博士关于KPDN打击清真标志欺诈和认证的努力,特别是在非穆斯林食品和饮料企业中的问题时,富查亚说,该部正在与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和州伊斯兰宗教部门合作,以加强执法。
“非穆斯林场所展示古兰经经文,清真寺和天房的标志,或使用伊斯兰名称,如祝福,违反了清真定义规定,”Fuziah解释说。
她补充说,根据《商品说明法》,正在采取各种行动来解决假冒清真标识的问题。KPDN与JAKIM和国家伊斯兰宗教部门合作,通过定期检查食品和饮料场所和加工厂,加强了执法力度。
Fuziah还概述了对违规者的处罚:使用假冒清真标志或在没有有效清真证书的情况下经营的个人将面临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最高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公司首次违规可能被罚款20万令吉,随后的违规行为最高可被罚款50万令吉。——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