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2月18日——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林冠英在针对丹斯里慕尤丁的诽谤诉讼中,对高等法院不授予他135万令吉赔偿金利息的决定提出质疑。
在上个月提交的上诉通知书中,林某主张,从提起诉讼之日算起,到全部支付为止,他应该获得判决金额的年利率5%的利息。
这位Bagan国会议员于2023年3月27日提起诉讼,在11月8日法官Roz Mawar Rozain做出裁决后,他正在寻求额外的赔偿。
法官裁定,民盟主席兼峇古选区议员慕尤丁必须支付135万令吉的赔偿金和5万令吉的诉讼费,因为他在2022年3月在Facebook上发表了诽谤林姆的言论。
这些诽谤性的言论指控林滥用其作为财政部长的权力,影响国内税收局(LHDN)撤销穆斯林慈善组织亚亚桑·阿尔布卡里(Yayasan Albukhary)的免税地位。
法官罗兹·马瓦尔(Roz Mawar)认为,这些言论毫无根据,具有破坏性,因为它们暗示林的行为带有对穆斯林的偏见。
慕尤丁正在就赔偿责任和损害赔偿提起上诉。
林的律师郭恩成(Guok Ngek Seong)曾表示,如果慕尤丁的上诉失败,他们将要求上诉法院增加赔偿利息。
上诉法院已将案件管理安排在2月6日。
与此同时,高等法院在周一给予慕尤丁有条件暂缓执行判决,要求他在12月31日前支付40万令吉,并在1月27日前支付剩余的100万令吉。